唐山市健康管理协会
唐山市健康管理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一、会员入会条件
本会会员分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一)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2、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3、在本团体的业务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二)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1、提交入会申请书;
2、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3、由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三)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3、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4、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四)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2、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
3、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4、按规定交纳会费;
5、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六)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