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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唐山市人民医院PCR实验室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0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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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市人民医院PCR实验室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业主为 唐山市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唐山市人民医院PCR实验室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2.2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唐山市第四医院检验科内,建筑面积约140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

  2.3.1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

  2.3.2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3.3配合招标人完成设计、施工验收等各环节的相关工作,负责协助本工程相关手续办理。

  2.4工期:共计 20日历天。

  其中设计周期: 5日历天;

  施工工期: 15 日历天。

  2.5质量标准:

  设计标准达到合格标准,满足现行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标准及相关技术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满足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 投标人须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但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否则按无效处理;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4)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3.5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须携带法人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须携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格式自拟,明确牵头人)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间:2020年5月9日8:30至2020年5月12日15:30 (北京时间)

  4.3报名地点: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唐丰路裕华道交叉口裕华嘉园3期305楼2单元80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5 月13日9:30 ,地点为 唐山市人民医院宿舍楼招标室(文化北后街文北办事处西侧职工停车场院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唐山市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唐山市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楠

  联系电话:15503319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