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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河北省科技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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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科技专家使用,建立标准统一的科技专家库,全面支撑我省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咨询及项目评审评估等科技管理工作,省科技厅组织河北省科技专家库专家推荐和信息填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入库专家标准

  河北省科技专家库是科技创新治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应由科技界、产业界和经济界的高层次专家组成。入库专家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194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熟悉相关行业或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咨询、评议、服务等工作。

  二、入库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工作五年以上。

  2、作为负责人承担过省级及以上支持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课题)或省级及以上科技奖励获得者。

  3、在主要国际学术组织中任中高级职务。

  4、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10篇以上被SCI、EI、ISTP索引收录的论文。

  三、专家本人需要准备的附件证明材料

  1、专家填写基本信息时,需上传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护照)正反面扫描件(要求jpg格式图片,500K以内)。

  2、符合入库标准中第1、2条标准请提供相关的职称证书、奖励证书、承担项目的任务书、论文。

  四、申请入库要求及程序

  1、有意申报者请到科教科领取登录用户名及密码。

  2、专家收到帐号后,应及时登录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http://jhpt.hebstd.gov.cn/),完善充实个人信息,并提交单位审核备案。

  3、入库专家应及时维护专家信息,每年至少登录一次专家系统。

  4、经单位备案后的专家信息直接推荐至省科技厅,无需报送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2日。

  科教科

  2015年6月29日